城市生活,熙熙攘攘。一些看似琐碎的“身边事”,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们的安全感、幸福感和对公平正义的感知。华商报《法治周刊》陆续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官、律师等法律工作者,为您抽丝剥茧,解读晦涩的法条或揭示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,围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领域——物业纠纷、相邻关系、消费维权、婚姻家事、劳动保障、侵权赔偿、合同陷阱等,深入浅出地剖析法律问题。
如果您有困扰的法律难题,也欢迎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-88880000与我们联系。您的问题,很可能成为我们下一期探讨的焦点。
在房屋租赁纠纷中,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甚至失联的情况时有发生。面对这种情况,许多房东会感到愤怒与无助,认为对方违约在先,自己便有权采取任何措施挽回损失。一个颇具争议且频繁出现的做法便是:房东自行打开门锁,将租客留置于屋内的物品清空、丢弃或变卖。然而,从法律视角审视,这种“任性”的行为背后隐藏着法律风险。它非但不能合法地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会使出租人从有理的守约方转变为违法的侵权方。
典型案例:私清物品惹官司有理反变侵权
前不久,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房东因为租客王先生1个月未付租金,几次联系不上后,便自行将其留在屋内的笔记本电脑、打印机、紫砂茶具及纪念章等物品全部丢弃。王先生发现后,将该房东告上法庭。法庭上,房东觉得很委屈:“他欠我房租不给,我扔他东西怎么了?”
法院认为,王先生作为承租方,应依约按时交纳房屋租金;该房东作为案涉房屋的权利人,在王先生未及时交纳租金的情况下,应当依法合理行使权利解决纠纷。房东在未通知王先生到场的情况下,擅自进入案涉房屋,强行腾退房屋,并将王先生在承租房屋内的经营设施及物品搬走,侵犯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。房东应妥善保管王先生的物品,王先生放置于案涉房屋内的物品应予返还;如果不能返还,房东应当赔偿损失。
富通优配-配资股票推荐-股票配资交易网-股票配资大全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